从3月26日召开的浙江省湖州市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暨矿山复绿专项行动推进会上获悉,今年矿山治理工作将守牢“总量控制不”和“秩序向好不反弹”两条底线,以绿色矿业发展区建设为载体,速推进矿山复绿专项行动。湖州市矿山总数控制在47家以内,矿山开采总量控制在7100万吨以内(其中建筑石开采总量控制在4700万吨以内)。
按照总量调控目标,矿山行业主管部门将严格落实“四控双停”措施:
➤ 凡监测到采矿权出让期限到期受让资源量开完或受让资源量开完出让期限未到的矿山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 凡年度开采量达到企业年出让规模量的矿山企业,实行年内停产休整;
➤ 凡工程项目涉及矿产资源开采的,坚持开挖与回填平衡原则,有多余矿产资源的要严格规范管理;
➤ 凡区域内实际开采总量达到市核定规模总量的,区域内所有矿山企业年度内实行面停产休整。
速推进矿山复绿专项动。按照湖州市委、市部署要求,矿山复绿工作整体推进比原方案提前半年完成,即到明年6月底前部完成治理;吴兴区东林、埭溪区块,长兴县李家巷区块,德清县下渚湖区块等区块在今年底前部完成治理。今年将继续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提档升级工作,并且实行绿色矿山动态管理,达不到绿色矿山的一律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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